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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案败诉 被判赔款30万元

2011-05-16来源:金山安全中心

摘要:5月11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宣判,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,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。据悉,这也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。目前,360方面暂未给予评论。

关键词:360败诉 360不兼容金山网盾



  360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案败诉  

   

    文章来源:南方日报

     

    5月11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宣判,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,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。据悉,这也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。目前,360方面暂未给予评论。

 

    360被判罚30万元

  

    根据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定360构成侵权,判令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金山30万元损失费用,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。

 

   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,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,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,法院表示,虽然该提示框也有卸载360安全卫士的选项,但该对话框仅有停止金山网盾安装选项且被默认选中,而卸载360安全卫士选项则与卸载金山网盾选项设置不同。

 

    法院认为,360安全卫士此举并非让网络用户自由选择,而是带有明显倾向性,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。法院进一步表示,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,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,主观恶意明显。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,构成不正当竞争

 

    法院认定360缺乏证据

 

    对于360在软件、官方网站及媒体中散布金山网盾存在漏洞等诋毁行为,法院认为,360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,严重损害了金山的商业信誉和金山网盾的商品信誉。

 

    根据判决书显示,360曾声称金山网盾存在漏洞,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60并未列举有力证据,金山则提交了经过公证,更具效力的证据予以反驳。法院最后认为,360在软件、官方网站宣传金山网盾存在严重漏洞一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 

    金山方面指出,去年5月,360安全卫士故意在软件中设置障碍强行卸载金山网盾,其后又在官方网站发布系列虚假文章:《关于金山网盾干扰360安全卫士运行的说明》,诋毁金山网盾阻挠360安全卫士正常运行、捏造事实抹黑金山网盾存在漏洞、歪曲评测金山网盾不如360安全卫士等,恐吓消费者选用金山网盾产品,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对金山安全软件的损害。

 

    金山认为,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恶劣的不正当竞争,严重干扰了金山的正常经营秩序。从2010年5月21日360安全卫士实施不兼容行为以来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曾经拥有8000万用户的金山网盾损失了超过90%的装机量。

 

    公开资料显示,金山网盾是金山公司在2009年首次试水免费杀毒服务的软件,由于拥有十几年研发的独家安全上网保护技术,为用户成功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网络挂马等难题,在同类软件中排名第一。

 

    “2009年底360模仿金山网盾推出360网盾,金山网盾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直逼360安全卫士,2010年5月,在金山网盾即将接近1亿用户规模时,360动用拥有3亿用户规模的360安全卫士发动不兼容言论抹黑,并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。”金山方面表示。

 

    警惕不正当竞争

 

    金山方面表示,360安全卫士一直在强行卸载、抹黑同行、不兼容问题上纠纷不断,曾经败诉的官司分别有:曾将百度软件评为“恶评插件”,360被判赔38.5万元;曾开发所谓隐私保护器恐吓腾讯用户,360被判败诉赔偿40万元;此外,360安全卫士还向用户提示傲游浏览器“危险”诱使安装360安全浏览器,干扰搜狗、腾讯浏览器运行,破坏金山卫士、QQ电脑管家开机启动等。

 

    但这些败诉并未给360带来冲击,过去不到半年,360就因对百度、腾讯、金山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陆续败诉,但赔偿金额总计约100万元人民币,这个数字还没到今年5月360在美国上市融资12亿元的一个零头。因此,要警惕不正当竞争。

 

    附判决书截图:

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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